【扩散】不公平合同条款点评活半岛·BOB官方网站动(第三期)健身行业的不公平合同

2024-09-11 12: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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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7月初,赤峰市消费者协会开展了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征集活动,从即日起,市消协将邀请法律专家对收集整理的一些重点消费领域存在的不公平合同格式合同以及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专业点评,请广大消费者关注。

  赤峰市消费者协会在开展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征集过程中,消费者对于健身行业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反映较为强烈,下面我们看看健身行业的格式条款中存在哪些不公平的内容,看专家如何点评:

  点评:该条款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消费者为入会交纳了定金,如属消费者自己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入会义务的,定金可以不予退还,但消费者交纳的入会费、会员费应在双方终止合同后予以退还;如会员退会,经营者在扣除已消费时间的相应金额与相关费用后退还会员剩余金额。不管什么原因“定金、入会费、会员费一律不退”,显然侵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权,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该条款无效每日瑜伽免费课程。

  条款二:因个人原因、第三方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事故、伤害、损失及公司无法正常营业,公司不负民事、经济、医疗等法律责任。

  点评:该条款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让消费者承担了经营者应承担的经营风险。健身公司有责任为会员或场所内使用机械人员提供安全保障服务,避免其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责任。如果健身公司疏于管理,导致会员财物遭受损失的,健身公司是不能免责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上述由健身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免除其就会员或场所内使用机械人员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而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应属无效。

  条款三:因怀孕、大病等特殊情况需要暂停会员卡的,须提前出示市级以上医院的书面证明,经会所确认后方可办理,孕产累计请假时间为一年,疾病累计时间为3个月。

  点评:健身公司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第4、9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因此,消费者没有任何义务向健身公司出示市级以上医院的书面证明来证明自己怀孕或大病,亦没有法律依据;当消费者暂停使用会员卡期间,双方可以协商终止或变更合同。健身公司的上述格式条款,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的商业原则,纯属强制消费者消费的霸王条款。

  条款四:会员未办理请假手续,会员卡使用期限不得延期,超出正常假期和非特殊原因需暂停使用会员卡,将每月收取100元人民币请假费。

  点评:健身公司与消费者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另行加收费用属合同重大事项的变更,应协商一致,健身公司无权单方加收请假费。另外该条款恰恰是健身公司利用服务合同中的主导地位、为谋取不正当收益而制定的霸王条款哪个瑜伽app好用。对于未发生的费用,消费者有权拒绝履行。该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及财产权,当属无效。

  (解读人郭炳江律师简介:专职律师、审计师、仲裁员,法律本科学历,现为内蒙古红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赤峰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赤峰市人民政府专家组成员,赤峰市消费者协会法律专家、律师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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